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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范(试行)
为推动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太阳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范,各专业可在符合总体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专业特点灵活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管理
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统一部署,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
组长:教学副院长;副组长:系主任
成员:各专业负责人
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负责做好论文选题、导师分配、开题答辩、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等任务的组织和统筹工作。
二、论文导师基本条件与职责
1、指导教师的条件与职责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原则上需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讲师以下职称或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教师,学院应安排副高级职称以上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并体现在毕业论文相关材料中。
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质量,讲师以下职称的人员或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教师人每届指导毕业论文总数不超过8人,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每人每届指导毕业论文总数不超过12人,副教授以上每人每届指导毕业论文的总数不超过15人。若师资不足需超过此规定指导人数的,须在报备并批准后方可继续从事指导工作。
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全面负责,主要包括:第一,指导学生选择题目并安排好毕业论文指导进程。第二,对学生所选论题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剖析,指导并确保学生准确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完成毕业论文。第三,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过程中把握好学生工作进度及质量,积极引导和启发学生以正确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科学态度,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对于毕业论文中出现的重大原则性错误须及时指出并提出修改意见。第四,正确客观地做好毕业论文评阅打分工作。
2、论文评阅教师的条件与职责
论文评阅教师应由责任心强、在相应学科领域具备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担任,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受条件所限等原因确需由其他教师承担毕业论文评阅任务的,应在有高级职称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评阅工作。
毕业论文评阅时,指导教师不得参与,不得将评阅人的姓名告知学生,评阅意见在答辩前不得向学生公开。评阅人应在学生答辩前认真审阅论文,规范填写《评阅人评阅表》并给出成绩,及时与论文指导教师反馈。
三、写作过程及答辩要求
1、论文选题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工作量要适当,能够充分体现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认知水平。每名学生只能确定一个选题,选题可由各专业教师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生学业特长确定后供学生选择,也可由学生自主命题并经指导教师确认,选题结果须上报学院备案。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选题,须提出申请并经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批准后上报学院备案。
不得出现以下选题:一是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选题;二是与学生所学专业或课程体系无关的选题;三是牵涉政治等敏感领域的选题;四是无任何研究意义或应用价值的选题。如出现指导老师违背选题原则命题的,取消下一年度毕业论文指导资格。
2、框架提炼和开题答辩
学生确定毕业论文选题后,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框架的提炼工作。各系各专业负责组织成立小组进行论文的开题答辩工作。开题答辩小组各成员需对选题方向性、选题时效性、选题意义及框架的合理性进行全面考虑后做出同意开题或不同意开题等结论。对于论文开题不通过的学生,允许其对选题或框架进行修改,并在半个月内组织开展二次开题答辩。若二次答辩仍不合格,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组织商议后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3、论文的撰写与指导
各系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论文撰写的时间安排和各环节的要求。指导教师应及时制定流程并定期客观负责地对学生论文写作进行指导,并填写指导情况记录表。学生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按照学校要求撰写提交论文,方能参加论文答辩。指导教师有权对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适当处理,师生在论文观点或其他事宜上出现争议时,可交由各系或学院商议后进行处理。
论文内容应是毕业生真实学术水平的表达,指导教师应给予充分指导,及时将学院有关论文写作规范的信息传达给学生,并在论文撰写过程中指导学生准确使用研究方法,准确组织语言、客观表述观点,正确引用他人学术观点,规范使用数据图表,避免缺乏理论和数据支撑的空话套话。学生不得请人代写,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本年度答辩资格。
4、论文答辩
学院成立毕业答辩委员会对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各系、专业应根据学院具体安排有序开展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需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条件有限情况下,小组成员应至少包含一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答辩过程不得出现指导教师信息,若有学生透漏指导教师身份信息则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答辩资格。各小组应准确填写《答辩记录表》并于两日内提交教学办。
学校知网系统查重率低于30%的学生方能获得论文答辩资格,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质量负责且有权决定学生是否有资格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对答辩结论负责,若指导教师对答辩结论有异议,可提请学院毕业答辩委员会商议并做出处理意见,原则上不应对论文一辩结论提出异议。
基于平等及维护学生利益原则,每位学生均有两次毕业论文答辩资格。为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各答辩小组应严格把关,原则上一次答辩的通过率不超过85%,对存在一定问题的论文,指导教师应督促和指导学生修改完善,并在一次答辩结束后的10天内组织二次答辩,对二次答辩仍不合格的学生,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商议后再行处理。
对论文二次答辩结论存在异议的,须由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方能得出最终结论。答辩委员会原则上以答辩小组意见为主,并充分听取论文指导教师意见,如答辩小组与指导教师意见存在争议,学院答辩委员会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并认真审核学生毕业论文材料后做出最终评审决定。最终评审结果一旦做出,不得更改。若评审结果为答辩不通过,相应学生在一年后方能再次获得论文答辩资格。如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毕业论文有反动、舞弊、抄袭等方面的严重问题,答辩委员会有权否定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各阶段的大致时间安排以学校要求为准,学院制定细则切实推动落实。根据安排,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起止时间为每年9月至下一年5月中旬,具体如下。
时 间 | 内 容 | 要 求 | |
第7学期 | 毕业论文任务的布置、毕业论文开题等工作。 | ||
第9-12月 | 确定毕业论文选题 资料收集 | 1、指导教师培训。2、学生动员。3、选题审定。4、教师对任务书、开题报告等资料收集与指导。 | |
寒假前 | 毕业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名单汇总。 | 提交以下材料: 毕业论文(设计)情况一览表,包括选题及指导教师情况(包含教师职称)、任务书、开题报告。 | |
第8学期 | 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及其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 ||
3月-4月底 | 中期检查 | 学院对毕业论文进度、质量、学生写作态度、指导教师责任心等进行检查。教务处也将抽查毕业论文进度、查阅学院自查报告等并通报结果。 | |
毕业论文的完成阶段 |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围绕课题进行理论研究等工作,并完成毕业论文。 | ||
毕业论文工作答辩阶段 | 学院组织进行答辩,按照毕业论文要求和标准公正评分。教务处将派有关人员随机抽查。 | ||
5月12日前 |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提交阶段 | 向教务处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 提交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含毕业论文成绩、学生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职称)。 | |
5月底 | 毕业论文工作总结阶段 | 向学院教学办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论文、过程材料等全套学生毕业论文档案。 | |
备注:具体时间节点可根据各专业特点灵活安排,但不得推迟。 |
四、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 具体要求 | 分值 |
设计选题 | 选题能结合社会实际或工程实践;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选题难易适度;具有创新性,对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应用价值。 | 20 |
设计内容 | 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政策;具有合理性、创造性、艺术性;设计成果能正确表达设计理念或内容要求,符合标准;设计成果对某一领域有明显改进或独特见解并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 35 |
设计能力 | 设计体现出作者具有较为扎实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体现出作者已能够综合应用知识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较好地立足实验、实习或工程实践开展设计工作;查阅文献广泛,运用恰当;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合理,设计步骤完整,设计思路新颖;数据运算、分析处理正确;论证充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强等; | 20 |
设计表达 | 设计制作效果好;表达手段具有完整性、规范性;原始资料齐全,采用数据可靠,理论分析和数据处理正确;设计说明书条理清楚,文字简练,逻辑性强,用语符合技术规范,图表清楚;设计格式符合学校要求。 | 15 |
成果价值 | 研究设计成果具有一定水平,在某些领域产生积极影响,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毕业设计内容相关的论文,或设计成果被社会应用并产生一定的效益等。 | 10 |
附件:毕业论文格式模板(详见附件)